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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中小学教师晋高级职称有新规

  4日,记者获悉,临沂市2013年度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今年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将不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须有5年内在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

 

  据了解,今年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将不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所学学历必须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凡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作为晋升的依据。其中,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在取得该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专业证书不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历。

 

  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须有近5年内在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申报一级教师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

 

  在教师岗位上工作并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推荐评审教师职称,除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教师系列评审标准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人员聘用管理规定;二是每学期须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1门及以上课程;三是每学年教育教学和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工作总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课堂教学或生产实习课)工作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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