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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饮用水安全 临沂畜禽养殖出新规
  • 临沂网
  • 2013年10月26日08:24
  • 沂蒙晚报
  • 1465次

    25日,记者从市畜牧部门了解到,为了认真落实市政府水质保障工程,保证市民的饮水安全,畜牧部门再出新规,将兰山、银雀山、金雀山、南坊等区域设为禁养区,严禁从事各种规模畜牧养殖。

 

  根据规划,市区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设立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合养殖区。适养区要远离村居、公共场所、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计划在2013年底前先行完成沂河、祊河、柳青河、涑河、陷泥河、青龙河、孝河等主要河流200米范围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清理;2014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主要河流、干支流河道200-500米范围控养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治理和无治理设施养殖场清理。

 

  据了解,我市养殖业将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逐步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处置配套化、资源化、规范化,确保临沂中心城区水环境安全。兰山区政府也制定了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意见。兰山区畜牧业整体布局上坚持远离城郊,向西部及北部农产品生产区发展的原则,与旅游、生态、循环经济做好结合文章;发展方向上做到“三退一进”,即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场区,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环保化养殖。

 

  禁养区

 

  兰山、银雀山、金雀山、南坊4街道,白沙埠镇文化路以南、枣沟头镇永安路以南、义堂镇、工业园区葛九路以东及全区范围主要河流200米以内划为禁养区。

 

  控养区

 

  白沙埠镇文化路以北、枣沟头镇永安路以北至玉平连接线(含半程镇),229省道以南(汪沟镇、方城镇)及全区范围内主要河流200-500米以内划为控养区。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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