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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某饭店老板溜走 撇下三十多名员工无处讨薪

  在饭店打工两个月,找老板要工资时,满口答应马上支付的青岛籍老板却脚底抹油溜了。老板的电话打不通,短信也不回复,跟三十多个员工玩起了失踪。饭店物业也对他们拒绝提供食宿。如今,他们三十多人只能投亲靠友,盼望着早一点拿到工资。

 

  27日上午,在临沂市区桃园路与涑河北街交会处的蓝湾大酒店门口,记者见到了前来讨薪的刘臣栋、李继磊、张欣等一行十多人。另外六个人则被反锁在酒店里,无法出来。据之前曾在酒店当服务员的刘臣栋介绍,“酒店物业今早把门反锁了,不让进出说是怕员工乱搬酒店里的东西。”

 

  在蓝湾大酒店,从门口往里看去,地面上到处都有垃圾,不时有难闻的气味透过门缝飘出。

 

  据酒店餐厅原经理张欣介绍,“我们一共三十多人,老板欠了我们接近15万元工资。工作两个月,一分钱的工资也没拿到”。

 

  张欣介绍说,当初按照约定,每个月的15号发工资,月工资为2200元至2500元不等。老板本来许诺19日发工资的,结果一直拖到23日。24日夜里老板还承诺“就算把车卖了也得发你们工资”。没想到,25日凌晨老板跑了。电话也打不通,发短信问他,他恶劣地回复“你去死”。

 

  当初过来工作时,刘臣栋他们并未签订劳动合同。酒店原收银员李思说:“当初我们都是通过熟人介绍过来的,彼此熟悉,也没想到签什么劳动合同。没想到,老板到最后会来这么一手。”

 

  记者试图联系青岛籍老板于东,但他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随后,记者联系了市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吊销其营业执照,然后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商业起诉。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们要先进行取证。虽然未签订合同,但工资表也可以证明他们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同时,市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广大劳动者在工作时要签订劳动合同。如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保存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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